山东省医疗救助制度建设暨“救急难”试点工作现场会召开

2016-4-29 16:19| 发布者: admin| 查看: 36192| 评论: 0

摘要: 据山东省民政厅网站消息,4月1日,省民政厅在淄博市高青县召开全省医疗救助制度建设暨“救急难”试点工作现场会,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推进医疗救助制度建设暨“救急难”综合试点工作,并就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规 ...

据山东省民政厅网站消息,4月1日,省民政厅在淄博市高青县召开全省医疗救助制度建设暨“救急难”试点工作现场会,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推进医疗救助制度建设暨“救急难”综合试点工作,并就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以及2016年全省社会救助工作任务进行部署。副厅长刘同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与会人员参观了高青县社会救助工作现场,观看了高青县“阳光救助润民生”专题片,淄博、青岛、泰安、滨州等4个市及高青、章丘、崂山、高密、金乡、莒县、兰山、临邑等8个县(市、区)作了典型经验介绍,会议对2016年全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对2015年全省及各市社会救助资金安排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相关资金分配政策进行解释说明。

会议提出,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制度建设,补齐制度短板。在完善常规医疗救助制度基础上,全面建立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健全资金保障机制、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社会力量参与等体制机制,加强部门间横向纵向协调和政策的统筹衔接,不断提升医疗救助管理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二是要积极稳妥推进“救急难”试点工作,提升救急解难能力。要求各地继续扩大试点范围,进一步完善“救急难”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救急难”资金投入。三是要切实做好2016年社会救助各项重点工作,提高兜底保障水平。要按照“十三五”纲要对社会救助工作提出的“统筹救助体系,强化政策衔接,推进制度整合,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要求,进一步提升低保保障管理水平,做好标准衔接、对象衔接、管理衔接、信息衔接“四个衔接”工作。进一步加强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建设,提高敬老院建设管理水平,加快实施敬老院安全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推进敬老院设立许可工作,逐步推开农村敬老院社会化改革。全面抓好临时救助制度落实,扩大临时救助对象范围,提高救助标准,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全力提升核对规范化水平,完善人员结构配置,提高数据对接效率,提升核对信息化水平,完善核对法规体系建设。

会议强调,各市要把抓工作落实摆到突出重要的位置上,认真学习研究会议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严格抓好任务落实。省厅将进一步健全完善月调度、季通报制度,加大督查及考核考评工作力度,以更加有力的举措,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各市民政局分管局长、社会救助科(处)长、核对中心负责人以及国家和省“救急难”综合试点县(市、区)民政局局长参加了会议。(新闻界慈善促进会新闻中心)

(责编:马雅兰、秦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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