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将开展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2016-7-14 08:48| 发布者: admin| 查看: 89910| 评论: 0|来自: 洛阳日报

摘要: 为保障扶贫政策和扶贫资金真正惠及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市人民检察院、市扶贫办将在全市联合开展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这是从近日召开的市检察院、市扶贫办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 ...
     为保障扶贫政策和扶贫资金真正惠及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市人民检察院、市扶贫办将在全市联合开展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这是从近日召开的市检察院、市扶贫办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

  近年,我市在扶贫工作中积极探索廉洁扶贫特点规律,形成了具有洛阳特色的管理体制机制,但随着扶贫工作力度加大,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仍易发多发,失职渎职问题情况依然严重。仅去年,全市检察机关就立案查处“三农”资金拨付环节的贪污、挪用犯罪56件98人。

  根据要求,专项工作要确保扶贫资金发放到哪里,法律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让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做到“三个紧盯”:紧盯重点领域,即市委根据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五个一批”工程,结合实际,提出的坚持强力推进脱贫攻坚11项工程;紧盯重点环节,即始终把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作为重点;紧盯重点地区,即栾川、嵩县、汝阳、洛宁、宜阳、伊川等6个全市脱贫攻坚“主战场”。要当好精准扶贫的“守护神”,确保惠民利民政策落到实处,让贫困群众真正得到实惠,有更多获得感,做到“三个坚持”:坚持宽严相济,既要惩治腐败,又要最大限度地依法保护工作积极性;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强对扶贫资金“最后一公里”的法律监督;坚持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既要公正廉洁司法,又要服务好经济发展。同时,要全市整体联动,依法集中查办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推动全市建立健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防监督机制,促进农村基层法治建设,树立法治观念。